上,沿線大甲溪各電廠均蒙受大小不等的
災損,其中
93
年
72
水災造成青山地下廠
房遭高漲溪水倒灌,機組設備遭土石掩埋
而受損。
青山分廠受
72
水災影響無法運轉發
電,導致電力系統快速反應備轉容量及頻
率調整備轉容量減少
36
萬瓩;嚴重影響
電力系統安全與頻率品質,造成的損失及
影響更是難以估算。
由於大甲溪系列發電廠與水壩對於電
力系統非常重要,並與防洪、灌溉及公共
給水息息相關,青山分廠如能儘早進行復
建,除可恢復青山分廠原有發電功能外,
尚能繼續維護大甲溪整體相關發電設施、
水壩之安全與正常運作,來確保大臺中地
區公共用水供給無虞。
進行復建工程規劃原則為:
(
一
)
大
部分土建設施予以保留再利用,以節省工
程費用。但將發電機組、變電設備等機電
設備全部更新,以確保日後運轉維護之順
暢。
(
二
)
脫離已往「人定勝天」的主觀
意識,採取「順應自然、尊重自然、不對
抗自然」之原則規劃施工,使復建後之青
山分廠與天災影響完全脫勾。
(
三
)
確保
復建後之電廠可再運轉
50
年。
復建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包括︰
(
一
)
既有地下廠房之整建、改善及補強。
(
二
)
新建總長約
240
公尺之廠房通風直井,
排放發電產生之熱氣至地表。
(
三
)
開關
場由原地面式移至山腹內並更新為
SF
6
GIS
設備。
(
四
)
既有尾水隧道向下游延
長至谷關壩上游左岸,隧道延長段總長約
2,091
公尺。
(
五
)
新建廠區對外聯絡通
道,由既有廠房通道向下游延伸至台
8
線
44.1k
高地處,隧道總長約
5,684
公尺。
(
六
)
地下廠房區裝設豎軸法蘭西斯式水
▲
93
年
72
水災洪水及土石沖入地下廠房
(
大甲溪發
電廠提供
)
。
▲
93
年
72
水災洪水沖入青山辦公室區
(
大甲溪發電廠提供
)
。
September 2017
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