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
月
4
日,臺籍員工不得擔任課長的不
成文規定已消失,松本虎太社長任命朱江
淮技師為營業課長,這是台電的第一位臺
籍課長。同月
9
日,國民政府前進指揮所
的首批官員黃朝琴、陳尚文、李佛續等人
到達臺北,立即展開接管工作,朱課長江
淮在日人經營的台電株式會社裡,是唯一
臺籍技師兼任課長、職位最高臺籍員工且
對會社裡情形最熟悉,即主動開始與第一
位負責接收電力方面的官員李佛續先生接
洽。並借台電株式會社臺北支店
(
現為輸
工處辦公室,在牯嶺街
)
為特派員及接管
官員集中辦公之用。政府於民國
34
年
11
月
9
日設立台灣電力監理委員會,開始監
理前台灣電力株式會社,當時政府從南京
派來台電接收的
30
位監理委員,劉晉鈺
為主任委員,黃煇為副主任委員,孫運璿
亦是監理委員,亦聘請朱江淮課長為監理
委員,是唯一臺籍成員。外省籍員工與台
電原來員工,由於語言上的隔閡,幾乎無
法溝通,朱江淮課長得到監理委員會的同
意,開辦第一期國語訓練班,每期上課
6
周,訓練台電較高層的臺籍職員共
60
名,
協助接收工作並作為教授國語種子成員;
同時亦兼授電業課程,以便充作幹部,這
是當時全臺灣各公私立機關之第一個國語
▲ 台灣電力公司成立後,於民國
36
年
1
月
3
日召開第一次董監事會議。
May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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