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犯罪損失
3.7
億,但是,把大麻從毒品
名單移除後,政府的經濟損失降低了,反
而有了稅收,死於毒品的案件也降低了,
這是荷蘭對大麻除罪的思考邏輯。
近年來倡議毒品除罪的經濟學者認
為,毒品是地下經濟重要的標的,每年高
達
5,000
億美元的產值,全部被販毒者納
入口袋,而且不交稅金,國家損失巨大,
為了掃毒,花費更大,也因此造成毒品價
格昂貴,基於這種思考,主張除罪的學者
認為;一但除罪化,毒品價格可以下降,
避免許多爭奪毒品引發的犯罪案件,這類
倡議很多,但是,沒有一個國家敢實施毒
品完全除罪,因為吸毒者可能因為吸毒造
成健康敗壞,影響社會的勞動力,後果無
法預估。
臺灣目前的青少年
K
他命氾濫,就是
嚴重的醫療問題,長期使用者傷害膀胱,
造成尿失禁,結果是健保的沉重負擔,如
果把毒品貿然除罪,勢必會有更多毒品醫
療上的負擔,臺灣社會可以承受壓力嗎?
洪牧師語重心長地說:「政府應該把
毒品戒治工作機構和社福人力,進行完整
的調查,理解毒品戒治工作的環境,才進
一步商討除罪,以免政策實施後,才發現
更多無法預料的問題,造成社會混亂」。
毒癮並非不能戒除,但過度強調戒
毒的功能,反而會給無知青少年嘗試毒品
的機會,宣導反毒以及落實正確藥物使用
的知識,恐怕是校園中更迫切應進行的教
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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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uary 20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