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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使她成為劊子手。簡醫師在日記中說:

每一天,走過關押狗狗的鐵籠子,看到它

們迫切無辜的眼神,眼神中傳達的唯一期

盼就是:今天不要挑上我,請你不要把我

送上安樂死的檯子,每天擔任死神執行官,

日子已經變成最痛苦的煎熬。

一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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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氰化鉀,成本只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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塊錢,

就可以輕易殺死一條狗,所花費的時間不

1

分鐘,但是在挑選安樂死毛小孩的過

程中,這一小段路,簡醫師好像走了

1

紀,她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。臺灣的動物

保護法,到底出了甚麼問題?保護動物,

變成殺死動物,這兩個觀念的嚴重衝突,

有解嗎?

1998

年,臺灣通過動物保護法,把屠

狗視為嚴重的罪刑,在此之前,每年的冬

令進補日,可以看到商街上掛羊頭賣狗肉

的紅色燈籠,寫上大大的「香肉」,臺灣

社會喜歡吃狗肉的老饕,還是所在多有,

冬天找毛小孩進補,成為一種習慣,雖然

比不上中國大陸東北延邊或丹東的朝鮮

族,吃狗肉無論季節,一直是民族的傳統。

中國大陸政府規定:一家只能養一隻狗,

多出的狗要自己處理,連安樂死的花費也

省了,所以不少東北養寵物人家,把多生

出來的狗,賣到朝鮮區,視為當然;結紮

觀念還很淡薄,以狗狗繁殖數量來統計,

吃到肚子內的,比養在家裡的還要多。

中國大陸網路上曾經流傳一個嚴肅的

笑話,一名外國記者要測試中國大陸人民

的動保觀念,於是在馬路中央,放置一條

死去的狗,觀察開車人路過的行為習慣,

結果十人中有九個,會停下車把死狗放到

後面的行李箱中,只有一個人會報警處理,

這九個人肯定把狗賣到狗肉店,或者自己

吃了,這是中國大陸對動物的觀念:所有

YUAN MAGAZINE

88

源新

圓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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