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子燃料中程貯存之安全模式─
核一、核二廠乾式貯存場建置計劃
文/劉其昌
圖/編輯部
台電公司核一、二廠由民國
67
年及
70
年開始商轉,廠內原存放使用過核燃料
池
(
即溼式貯存
)
之容量,已達當時容納運
轉執照效期
40
年之極限。台電公司在參照
歐、美、日、韓等核能先進國家之作法,
規劃興建乾式貯存設施,滿足貯存需求,
以確保國內電力供應穩定,並提供預備時
間做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營運方式之最佳
規劃。
三層防護 國際趨勢
乾式貯存設施是將使用過的燃料棒
由燃料池置入乾式貯存設施,經過密封鋼
筒
(TSC)
、混凝土護箱
(VCC)
、外加屏蔽
(A0S)
三層保護,大幅降低放射性物質的
輻射量。核一廠放置鈾燃料棒的密封鋼筒,
高度
4.84
公尺,厚度
1.6
公分,為燃料棒
的第一層保護。第二層保護為以鋼板和鋼
筋混凝土製成,高
5.7
公尺,厚
72
公分的
混凝土護箱,用以阻擋內置物輻射對外的
影響;另以
5
大塊高
6.03
公尺及厚度
35
公分水泥牆組成的外加屏蔽,將放射物質
對環境和居民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。
經檢測,乾式貯存設施對廠界個人有效劑
量不超過
0.05
毫西弗
/
年,遠低於我國現
行法規
0.25
毫西弗
/
年的
1/5
。
至
103
年
10
月,全世界共有
121
座,
分布於歐洲、美洲、亞洲及非洲
22
個國
家;其中美國乾式貯存設施已有
69
座,德
國
16
座、加拿大
9
座。美國首座乾式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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