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 - 113年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檢討方案編製說明(含112年下半年委員意見辦理情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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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⼀)電價成本仍須適度反映:



                   1.售電成本每度約4元,基準單價僅3.1154元,台電每賣⼀度電就賠1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2.台電承擔減緩通膨的政策任務作為消波塊,吸收燃料成本漲勢,致111、112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連續2年各虧損2,000億元以上,電價若不調整,預期113年將持續虧損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連續虧損使台電淨值偏低,不利資金籌措


                    1.政府雖已透過增資、補貼共3,000億元,以支撐台電淨值,惟售電成本仍高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售電單價,若4月電價不調整或無政府補貼,預估113年底淨值偏低,營運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險過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2.台電淨值偏低,公司債投資人基於分散風險考量,投標意願已縮減;短期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亦面臨斷鍊危機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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