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電力公司-源雜誌

經濟發展及教育程度提高,國人婚育觀念 改變,以至於初婚年齡逐漸上升。 就國人近十年初婚者之平均年齡觀 察,男女均呈現上升趨勢,與10年前相比, 男、女性分別增加0.8 歲及1.2 歲,女性 上升幅度較男性大。民國99年男性初婚年 齡為31.8 歲、女性29.2 歲,108 年男性 初婚年齡為32.6歲,女性則為30.4歲。 事實上,除了適齡晚婚,熟齡離婚也 儼然已是激增的社會現象。 依據臺灣民國109 年主計總處的統 計, 離婚女性中,50 歲以上占比15%, 男性則是25%;民國96 年,這兩個數字 分別是9%和18%,而50 歲以上人口的 離婚率,大約是20 年前的2倍。 此研究顯示在歐美先進國家呈 現同樣的趨勢 經統計在美國有四分之一的離婚人士 年齡超過50歲,其中半數以上的離婚發生 在結婚20年後。 與前幾代人相比,中老年夫婦離婚的 原因可能有很多。原因之一是婚姻的意義 已經發生變化。俄亥俄州保齡格林州立大 學(Bowling Green State University) 教授 兼社會學主席、《美國家庭》一書的作者 蘇珊布朗(Susan Brownnell) 博士解釋說: 「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的文化與對婚姻 成功的預期發生了變化。一段好的婚姻往 往以這樣的標準來定義:『這段婚姻能讓 我更快樂嗎?』、 『我的婚姻有助於我實 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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