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核燃料成本估計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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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核燃料成本之分攤原則

(1)核燃料置於反應器內產生能量時間長,
   一批次置於爐心以3~4個週期為原則,
   每次僅需更換1/3~1/4之燃料。因此,
   在爐心內之核燃料,將包括3~4個不同
   時期填入之核燃料。

(2)由於投入燃料成本產生能量時間超過1年。
   因此,核燃料成本須以攤銷之方式逐年
   攤提。

(3) 除了前述之前端循環相關成本之外,核
   燃料成本自製成核燃料元件填入反應爐
   起即須攤銷後端除役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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